名称:领事侨务处
职能:负责领事工作。承担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,依法维护在美国的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;承担海外侨务工作,联络在美国的华侨、华人及其社团组织;承担领事证件工作,依法办理签证、护照、公证、认证等业务。
负责人和办公电话:祝笛公使衔参赞兼总领事, 202-4952209
电话:202-4952216(领事保护和协助)
202-4952212(侨务)
202-8551555(签证护照公证认证)
传真:202-6869814(领事保护和协助、侨务)
202-2380380(签证护照公证认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