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
2019/03/09 04:00

   总体要求:6个月内纸质近照,背景为白色,彩色照片。须包括申请人整个面部和头部。面部或背景无阴影。纸质照片必须由照相馆冲洗或使用专业照片打印纸打印。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,不得使用合成照片。  

  面部要求:表情自然,双眼睁开,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;可佩带眼镜,但镜片不得有颜色,不得因闪光、阴影或镜架造成眼镜轮廓模糊;可佩带助听器或类似物品。  

  头饰:不得戴帽子或头巾等饰品,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,须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。  

  照片尺寸:宽33mm,高48mm,其中头部宽度在15mm22mm之间,头部高度(从下巴至头顶)在28mm33mm之间,头顶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5mm之间,人脸下颚以下至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 

  如照片不符合要求(例如:尺寸不符合要求,头发遮挡眉毛、眼睛或耳朵,五官被遮挡,眼镜框遮挡眼睛,头部倾斜、侧身,红眼、闭眼、未正视镜头,相片太暗、损坏、模糊、或有污痕,闭眼、背景杂乱、出现其他物体等),须重新提交。  

    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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